《东台市东方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东台市应急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东台市东方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东台市应急饮用水源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台市东方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东台市应急饮用水源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建设地点:东台市城南片区
建设单位:东台市东方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项目验收报告等
公示日期:2026年1月19日-2026年2月13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名字,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薛主任
联系电话:13655118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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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压缩)应急饮用水源工程验收报告(1.19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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