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医院诊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现将
武汉市汉阳区橘长动物医院服务部(个体工商户)宠物医院诊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公示如下:
武汉市汉阳区橘长动物医院服务部(个体工商户)宠物医院诊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宠物医院诊疗项目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全本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日—2025年12月26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
-
验收报告.pdf
2.95 MB, 下载次数: 0
售价: 500 环保币 [记录] [购买]
全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