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佳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生物质颗粒1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公告>(公告2018年 第9号)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现将《南通佳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生物质颗粒15万吨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生物质颗粒15万吨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单位:南通佳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浙海路269号;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
公示日期:2025年12月16日至2026年1月13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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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益--验收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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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益--验收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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